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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房屋,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,在离婚诉讼中该房产应如何处理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12-15 14:24)    点击:135

  

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如果双方不能达到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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